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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定三人涉嫌拐卖儿童被判刑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6-04-27 10:47
  

  花季少女意外怀孕惊慌失措,寻得前男友及其叔叔“相帮”一朝分娩,孩子却被迫远卖他方。她,卖了自己的亲生儿;他们,主导卖了她亲生儿。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6日披露,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外怀孕,前男友出手“相帮”

  2014年6月的午后,地上冒着丝丝热气,窗外蝉鸣不断,花季少女张桦毫无睡意,直感恶心想吐,到医院检查才知自己怀孕了,但却不知孩子他爸是谁。在惊慌失措之余,她拨通了前男友陈靖的电话。

  “我怀孕了,想把孩子打掉,但又没钱,也不敢和父亲说,如今肚子越来越大了,连家都不敢回了,该怎么办?”电话中的她哭诉道。

  不巧的是,陈靖的叔叔郭坤刚好在旁边,得知此事后提出怀孕期间的费用由他承担,待孩子生出来,孩子由他抚养。陈靖觉得也是个办法,便对张桦说:“打胎对身体不好,要不你把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养,也许还有人帮你垫钱。”

  事后,陈靖再次联系张桦,称其叔叔刚好想要个孩子,如果生下女孩就给她一万元营养费,生下男孩就给她两万元营养费。迷糊的张桦也没多想,觉得只要孩子离自己近,以后能经常见到也无妨,便背着家人偷偷来到陈靖家乡,由郭坤接应,被安排在一煤矿工人宿舍内养胎待产,期间饮食起居均由郭坤负责,隔断时间还会带她去矿区医院检查身体。

  一朝分娩,母子被迫远隔千里

  夏去冬至,转眼到了张桦分娩的季节。2015年2月6日,张桦肚子一阵疼痛,郭坤叔侄赶紧将其送到矿区医院接生,因该医院不接收,只得将其送到市区女子医院,当天产下一名男婴。因陈靖不承认其是孩子的爸,于是在出生证明孩子父亲一栏便填写了郭坤的名字。

  第二天,经检查,该男婴疑似患有新生儿败血症,郭坤便不想抚养了,但又想要回之前照顾张桦生活起居及住院所花的费用,便和陈靖商量将这名男婴卖到泉州,准备卖个几万块钱。

  随后,陈靖便联系其以前在泉州工作时的一个工友,让他帮忙打听是否有人要孩子的。他工友将这消息又告诉了其一个朋友,消息几经辗转,真有一名泉州人沈某(另案处理)想要收养一个男婴。于是,沈某与陈靖取得联系,双方约定时间看小孩。得知孩子要远卖泉州,张桦也无可奈何,只得以泪洗面。

  2月16日,沈某带着其女儿、女婿等人按照约定时间到龙岩市区与陈靖他们会面。怕孩子不健康,沈某要求带小孩去医院体检;因没有抽血检查,小孩体检健康。随后,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8万元的价格将小孩卖给沈某,其中郭坤分得6.3万元,张桦分得1.7万元。在回去的途中,张桦又将其中的1万元借给了陈靖。

  思子心切,联系遭威胁遂报警

  大年三十,张桦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回到家中。殊不知,他父亲早已听到关于她在外面生了个小孩的传言。在父亲的再三追问下,张桦老实交代了将小孩生出来后送给泉州人抱养,并分得7000元的经过。

  张桦父亲尽管对女儿失望之极,却心系孙子,希望能把孩子抱回来抚养。而张桦每思及儿子在遥远的泉州,相见甚难,思子之心愈加浓厚。在多种因素作用下,正月的某一天,张桦主动联系了沈某,问她能否去看小孩,以后能够互相走亲戚;沈某表示会考虑。

  第二天,张桦没有接到沈某可以去看望孩子的消息,却接到郭坤打来的电话。电话中,郭坤告诉她看小孩的事没商量,并威胁她如果再和泉州人联系就杀了她全家。遭到威胁后,张桦家人选择了报警。至此,案件浮出水面。

  2015年2月27日、28日,陈靖、郭坤分别到辖区所在派出所投案。同年6月1日,张桦到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罪责难逃,三人因拐卖儿童获刑

  所幸,被收买的男婴最后被公安机关带回永定,并由张桦的父亲领回家照顾。孩子相安无事地回来了,是否就代表陈靖、郭坤也能相安无事?张桦主动报警,是否意味着这起案件就与她无关了呢?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具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由此看出,三人已经触碰到拐卖儿童的“红线”,罪责难逃。2016年1月2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将三人向永定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坤、陈靖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被告人张桦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郭坤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后又翻供,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靖、张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张桦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

  4月22日,永定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郭坤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陈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以上名字均为化名)

  (张丽华)

标签:拐卖儿童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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