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食药监总局通告3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4-27 10:12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6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3月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1)中氯的检出值为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4mg/100kJ。吉林省的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中锰的检出值为1.11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24.0μg /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0.09μg/100kJ。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黑龙江汇昌贝滋特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儿配方奶粉(3段)中亚油酸的检出值为0.12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0.07—0.33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为≥0.16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低0.04g/100kJ。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食药监总局通知吉林、黑龙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标签:食药监总局|配方乳粉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