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应急车道专项整治显成效 顶格处罚后5天零违法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6-04-21 10:40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获悉,4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福建省公安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严查严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违法行为。
自今年以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就开始加强巡逻管控,公众微信设置专项违法行为曝光台等。经过一阶段的严格查处和大力宣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违停的违法现象日趋减少,今年1月至4月以来,该类违法行为的数量呈逐步下降趋势,从1月份的1133起降至3月份的900多起,自专项行动以来,泉州高速支队查处在高速公路遇交通堵塞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数量为0。
据了解,“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如,非营运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顶格处理将直接罚款200元并扣6分。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违法的处罚标准如下:
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林阿敏)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