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北医三院59人被注射问题气体 18人单眼致盲

www.ijjnews.com   江苏新闻广播  2016-04-14 16:20
  

  疑问一

  有害物质到底是什么

  厂方:有害物质可能不在检测范围内针对目前外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问题产品中导致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数十位患者单眼失明的有害物质究竟是什么?该公司负责产品质量的工程师孙女士表示,近一年以来,厂方、药监部门调查组一直在努力查找,但截至目前,仍无结果。这样的不明物质很可能不在厂家内部标准的检测范围之内,他们很难发现。

  “孙工程师:“按照我们正常的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过程,包括我们的销售过程还有整个的物流过程,我们都找了原因,也没查到。最后我们查了一个原料杂质,作了深入的研究,结果是存在一种标准以外的杂质,但具体这杂质是什么我们还没查到。”

  厂方:有害物质来源可能是原材料供应商厂方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介绍,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在国外生产多年,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从2001年注册至今,也有十五年的生产史,年均产量20000盒,是国内唯一注册的该产品合法生产商,他们的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很成熟,多年来从未有过不良反应的报告。孙工程师据此推测,15040001问题批次产品中有害物质可能源自全氟丙烷气体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但目前没有确凿证据。

  那么,出现问题是否因为厂家的内部检测标准太低?对此孙工程师向江苏新闻广播回应,该标准目前通过国家认证注册,是合法有效的。

  疑问二

  问题批次产品中气体为何纯度不够

  厂家出厂检测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出入较大外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二是:15040001批次产品中气体为何纯度不够。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注意到,厂家分别提供给两家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医院的出厂检测报告显示,产品全部合格。

  但2015年7月27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认定,该公司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样品中的全氟丙烷含量不达标,分别为69.64%和86.8%,这远低于99.5%的国家标准。

  为何两家单位检测结果不一致?孙工程师坚持认为,这批问题产品的气体成分含量是合格的,能够达到99.5%,而记者一开始提出的致盲有害物质,很可能来自剩余0.5%的杂质之中。 0:10厂方坚称产品合格来自江苏新闻广播录音实录:

  记者:质检报告应该能查出来,它的含量百分之六十多,百分之八十多,我们根据他们的国家标准也应该能查出……

  孙工程师:我们的含量是合格的,出厂检验是合格的!

  厂方表示,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15040001和15040002两个批次的问题产品共计召回8632盒,其中15040001批次的问题产品实际使用了621盒,15040002批次未被使用即被召回。

  疑问三

  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未被发现

  那么,除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使用的85盒之外,该批次其他产品流入了哪些省市,哪些医院,是否还有其他的受害患者未被发现?对此,孙工程师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回应,厂方的销售记录台账已被药监部门查封带走,目前无法提供,但是截至目前,他们并未收到其他的不良反应情况报告。最后,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方面通过江苏新闻广播向社会表态,他们将承担责任,绝不回避问题。“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雷长鹏:“我们愿意配合国家、配合医院、配合患者去进行后面的包括理赔也好,或者是治疗也好,我们是坚决服从国家、法院也好的判决。”

  仍有多个疑问亟待解答

  截至目前,距离事件发生已经整整十个月了。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注意到依然有多个问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解答。第一,注射问题产品后导致患者单眼失明的有害物质究竟是什么,为何经过厂方、药监部门、专家调查组近一年的调查,始终没能公布结论?

  第二,经过国家认定的厂方内部检测标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关于气体成分含量的检测结果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不一致?如果继续沿用此标准,未来国内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的质量安全谁能保证?

  第三,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前,天津市食药监局又是如何把关,履行自己职能的呢?除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之外,其它被使用的问题产品究竟流向了我国哪些省市地区的哪些医院,相关患者是否知情并一一回访?

  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多次前往天津市食药监局新闻中心,希望能够采访此事,但截至发稿前,仍在等待回应。

  此事,江苏新闻广播将继续关注。

  (记者王哲、刘志、朱亮、王博男)

首页  上一页  [1]  [2]  [3] 
标签:气体致盲问题产品
稿源: 江苏新闻广播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