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多校划片”今年启动 热点学校分散每片区
热点小学、初中将分散到每个片区
备受关注的中小学“多校划片”终于有答案了。昨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教育资源配置尚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今年起将因地因校制宜实施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到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且今年起将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
教育资源配置尚不均衡的地方实施多校划片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义务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可继续实行单校划片方式招生;教育资源配置尚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小片区管理”,稳妥、适时,因地因校制宜实施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到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施过程务必公开、公正。
福建省教育厅规定,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相关学校。实行多校划片,要统筹学校生均资源配置,避免加剧“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省市属学校根据需要,纳入当地多校划片范围。
将依路段或门牌号等确定招生片区
省教育厅规定,全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适龄儿童规模、分布,校点布局、办学容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乡镇)、路段、村居、门牌号等,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的不均匀性、街区形状的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的须征求意见
省教育厅要求,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启动教育重大决策程序,充分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公开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做到公平、公正,提升公信力。
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及时化解划片和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程序、报名时间地点、所需的证件材料、咨询电话以及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根据线索认真调查,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招生结束后,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相关新闻:
农民进城购房 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全省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
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规定,今年起全省各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并采取自主报名与随机派位相结合,或者积分入学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做好“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转接和服务工作。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
同时,各地要做好教育资源统筹,避免“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管理。
对于一些名校,以往可能会出现单位与学校“共建”的名义进行招生,或由领导递“条子”招生的现象。这些违规行为,今年起将不得出现。福建省教育厅明令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或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记者 赖劲松)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