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精简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4月1日起测试运行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3-30 10:43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改造,以全面提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向缴存职工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新的业务流程从今年4月1日起测试运行。

新的业务流程将推行前台业务档案管理系统。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前台扫描业务,扫描范围包括归集、提取业务档案原件;5月1日起,全面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在4月1日至5月1日过渡期间仍需收取复印件。

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变更表》等2份提取业务申请表格。

同时,将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客户在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转账类提取业务时,在审批单上签名并注明本人手机号码,领取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批单客户联后即可,无需再到银行柜台办理。

(记者 王朝晖)

标签:泉州|住房公积金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