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前任抱养男婴 现任因孩子上不了户口将其“遗弃”
民警照顾被“遗弃”的男孩
晋江新闻网3月29日讯 “能让我再看儿子一眼吗?”在派出所提审室,34岁的黎某哭着请求,她牵挂的3岁孩子,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前天傍晚,男友莫某把两人共同抚养的男孩小艺(化名)“遗弃”在陈埭路边,自己报警称,他捡到一名男孩。然而,一回家他就后悔了,昨天上午,莫某实在太想孩子,又主动联系警方,坦白自己报假警。“我找不到他的生父母,孩子上不了户口,实在走投无路。”36岁的莫某流下眼泪,因为谎报警情,莫某或将被处治安拘留。
女子黎某,今年34岁,未婚。2014年6月,她与前任男友郭某在惠安务工,黎某无法生育,迫切渴望能有一个孩子。男友郭某费心“寻觅”,好不容易打听到,在石狮务工的一对年轻情侣刚刚生下一名男婴,才5个月大,生母韩某年仅19岁,两人都不想要这个孩子。2014年6月24日,黎某和男友赶到石狮一处租房,偷偷和韩某签下“领养协议”,顺利抱走了男婴。不久后,黎某和郭某分道扬镳,黎某坚持带走孩子。
几个月后,黎某结识了德化男子莫某,两人同居。2年多后,抱回来的男婴小艺也渐渐长大,孩子一直喊黎某“妈妈”,高兴时,也叫莫某“爸爸”,莫某十分高兴,对小艺视如己出。今年,小艺已经到了入园的年龄,但抱养时只有一张出生证明(2014年1月24日生于江西景德镇),因为没有户口,无法上学。“生父母早已联系不上,孩子又是抱来的,到哪都上不了户口。”莫某说,一想到小艺上不了学,女友心急如焚,他一狠心,决定“放手一搏”。
3月27日傍晚,莫某开着供职公司的皮卡车,叫小艺坐上副驾驶室。车子从泉州一路驶向晋江,开到陈埭镇横坂村时,莫某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在路边捡到一个孩子,随后,他把小艺赶下车,民警赶到时,他编造了一个事先准备的“故事”,称是有人不要这个孩子,“扔”在了路边,看着小艺和行李都被警察接走,莫某留下了出警民警的微信号,开车返回泉州。
莫某回家后安慰女友,称小艺为了办户口被他送到公安局。昨天上午,莫某一夜辗转难眠,主动联系出警民警,昨天下午,莫某再次做笔录,因谎报警情他被警方控制,或将被处治安拘留。
昨天下午,黎某也被传唤到派出所,做完笔录,得知孩子此刻就在派出所,忍不住眼泪,“能让我见一眼儿子吗?”黎某哭着请求,鉴于两人都不是小艺的亲生父母,民警拒绝了她的要求。
“扔掉”孩子时,莫某整理了衣物、附上小艺的出生证明、生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养“协议”,并抠下女友签在其上的姓名。根据小艺的出生证明,其母亲韩某,1995年出生,是陕西人,父亲张某,1987年出生,江西省景德镇人,两人曾在石狮务工。
目前,小艺将被送往晋江市育婴院,警方正通过已掌握的信息,寻找小艺的亲生父母。
对于莫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庆瑞表示,因为不符合收养条件,因此小艺无法上户口,鉴于莫某主观上并不是想遗弃孩子,因此,莫某的行为不涉嫌遗弃罪。“莫某、黎某并不具备收养条件,因此黎某与小艺的收养关系无法律效力。如果当时双方以支付对价的方式抱回孩子,则黎某及孩子的生父母都可能涉嫌买卖儿童罪。”吴庆瑞说。
(记者_林雅萍 秦越 通讯员_黄如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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