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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后 泉州中心市区或恢复电动车带牌销售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03-17 10:34
  

  今年7月1日,泉州中心市区将禁止超标电动车行驶。近期,电动车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早报记者请来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做出权威解答,为市民答疑解惑。

  电动车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

   4月1日后或恢复带牌销售

  3月1日开始,交警暂时回收电动车带牌销售资质,市民需要挂牌只能前往辖区的交警部门办理上牌。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上周,她去市区中山南路买了一部合标电动车后,到鲤城交警大队挂牌,现场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待。陈女士说,如果带牌销售可以恢复,这样买车就方便多了。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共有30多家电动车带牌销售商家,但有的商家仍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为了整顿挂牌销售市场,从3月1日起,交警暂时回收电动车带牌销售资质,对这些商家进行逐一审核,通过层层审核,确定有资质的带牌销售商家,届时,将会另行制定带牌销售工作方案。为此,中心市区电动车行将暂停1个月带牌销售服务。

  交警表示,将尽量在4月1日后恢复商家带牌销售服务,以方便市民买车。

   买车前先查合标车目录

  在市区的电动车店内,依旧有不少店家摆出所谓合标车的“擦边球”车,并声称在目录可查范围。有读者反映,买了所谓合标车,结果上牌时上不了,搞得焦头烂额。

  对此,交警表示,买车时要先从外观识别是否为合标电动自行车,以防被蒙骗。同时,也可以登录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点击“电动自行车目录车型查询”栏查询;或关注“泉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信息查询的“非机动车目录”查询。

  交警提醒,若店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导致所谓的合标电动车无法挂牌,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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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商家换购前要先签份协议

  有读者提出疑问,一些商家推出了超标电动车换购合标电动车的服务,然而,如果换购后,自己的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那原车主是否要担责。就此问题,交警表示,换购后,超标电动车应该要报废,为了防止一些商家将这些超标电动车二次销售,维护原车主自身的利益,车主应该跟商家签订一份换购协议,若出现意外由商家自行担责。

(记者 傅恒 戴晓晖 文/图)

标签:电动车|超标|带牌销售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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