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公布:福建位居第八
新华网福州2月25日电 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孰强孰弱?25日,《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蓝皮书(简称蓝皮书)发布会暨“十三五”时期区域竞争战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013~2014年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综合排名中,福建位居第八。
据悉,2006年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福建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成立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蓝皮书正是该中心2015年的重大攻关课题。
根据评价结果: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四川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重庆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8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2位,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1位;15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8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南省和江西省,排位下降了2位;此外,辽宁省、陕西省、海南省、山西省、云南省、贵州省也都下降了1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分中心常务副主任黄茂兴介绍,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发展。目前,蓝皮书共构建了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张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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