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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举办企业兼并重组实务培训 诺奇经验受关注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02-18 10:47
  

  面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2月16日—17日,市政府专门举办了一场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实务培训班,政府机关、银行界、人民法院、企业界等各方代表人士与会听讲。作为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宗企业重整案和我省首宗H股公司重组成功案,诺奇的“重生”经验在培训中获得推广,成为今后可借鉴的蓝本,为“拯救”其他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了思路。

  重整使诺奇绝处逢生

  昨天上午,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郭登峰向大家介绍了诺奇股份重整案的背景和过程。

  他说,诺奇股份是一家注册地位于泉州开发区,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中青年男士时尚休闲服饰销售为主营业务的自有服装品牌零售企业。公司经过长年的品牌积累,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市场认知度较高,拥有庞大的销售渠道和会员客户,企业商业模式纳入哈佛大学MBA案例。

  诺奇股份重整案例广受关注

  虽然诺奇经营突然陷入困境,但其品牌仍存在较大的影响力。破产重整计划的实施让诺奇绝处逢生。图为诺奇门店外景。 (资料图片)

  2014年7月,公司因受法定代表人失联事件的影响,股价持续下跌并停牌,经营情况也恶化并爆发债务危机,陷入经营困境。如果不尽快走出困境,诺奇股份将面临被除牌和破产清算的法律风险,众多债权人和股民的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

  郭登峰说,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启动并适用重整制度能有效帮助诺奇股份走出困境,彻底解决其债务危机,使其最终获得重生。“通过重整,诺奇股份法律主体地位可以存续,各种优势资源能够继续发挥其价值,并为股票复牌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引进重组方提供资金支持,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所获得的清偿比例,将远高于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

  “相对于破产清算而言,重整能够实现债权人和股民的利益最大化,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郭登峰说。

  管理人有效推动重整

  正是看到诺奇股份重整的重大意义,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诺奇重整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诺奇重整工作的难点问题。在各方的支持下,诺奇股份启动了重整程序,泉州中院于2015年4月1日依法裁定受理了诺奇股份重整一案。

  据了解,由于诺奇股份是一家H股上市公司,其重整的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对其实施重整的复杂程度更高、专业性更强。管理人自2015年4月成立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泉州中院的要求,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问题复杂等困难,使诺奇股份重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诺奇股份管理人成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说,重整期间,管理人组织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代表诺奇股份参与了多起诉讼和仲裁程序,依法开展了对外债权追收工作,顺利完成了对诺奇股份的接管、资产调查、职工债权公示、债权申报受理和审查、委托评估和审计、引进重组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重整工作,并一直与香港联交所保持良好的沟通,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回复香港联交所的各项质询,监督公司的持续经营,从而很好地维持了诺奇股份的上市地位。

  2016年1月27日,诺奇股份的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高票表决通过,罗马世家成为诺奇股份的重组方和接盘者。该草案2016年2月1日获得泉州中院裁定批准,现已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

  政府是核心协调者

  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审判专家叶炳坤说,通过重整程序挽救困难企业、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是《企业破产法》的一项重要立法目的。

  他说,重整程序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的司法程序,但是,因为重整程序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企业职工等众多当事人的利益,各方矛盾极为集中和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参与到重整案件中来,发挥政府在重整案件中核心协调者的作用。

  此前,诺奇股份重整案在泉州市政府的指导下,组成了高规格的管理人团队,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区内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并吸收具有丰富司法重整经验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参加。既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政协调的优势,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形成“法院是重整程序的主导者,政府是重整案件的协调者和风险处置者”的分工联动机制,司法与行政部门形成合力,为诺奇股份重整提供保障。

  诺奇成功重整的四个经验

  营运价值要大于清算价值

  重整制度的使命是为了实现公平清偿债务和拯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双重目的。重整历时较长,程序比较复杂,若运用于所有企业,社会成本过高,有可能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

  因此,在企业重整前,必须从经济上的价值比较进行考量论证,客观谨慎地衡量企业是否具有再建希望或在经济上是否具有再建价值,只有当营运价值大于清算价值时,启动重整程序,才能提高重整成功的概率。

  优选并成功引入重组方

  成功引入重组方是重整程序的关键。为此,要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搭建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引导商会、企联、行业协会积极加入,吸纳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进一步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拉近兼并重组项目与潜在投资团队的距离,实现重组方选择多样化,才能真正地优选重组团队。

  吸引各方资源参与

  兼并重组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要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针对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问题,要从产业引导、税费优惠、金融服务、土地政策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允许按照“一企一议”和“一企一策”的原则,针对性地出台扶持政策。

  学会运用重整、和解等企业挽救制度

  虽然《企业破产法》在我国自2007年6月1日就开始施行,但具体实施的案例不多,宣传不够,社会公众对《企业破产法》的功能认识不足,不了解其是由破产清算制度与重整、和解等企业挽救制度两部分组成的,不懂得积极利用破产挽救机制,多角度发挥《企业破产法》的作用,解决债务危机。因此,有必要通过开设讲座、媒体宣传、发布白皮书等,加大对《企业破产法》理念、制度、破产重整成功案例的宣传力度,纠正对人们的误解与偏见,营造社会各方理解、支持破产重整的良好氛围。

  (记者 温文清/辑)

标签:兼并重组|诺奇经验|实务培训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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