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任命两名副省长 首次集体向宪法宣誓
何忠友、蓝佛安等新任命的广东省政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1日下午在广州闭幕。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6名,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肇庆铁路运输法院更名后审判人员法律职务相应更名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表决通过本次补选的监票人员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补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根据计票结果,龚稼立、罗俊、鲁毅三位同志依法当选为我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经表决任命何忠友、蓝佛安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王衍诗为广东省监察厅厅长,任命鲁修禄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任命陈敏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任命张兴劲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陈然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牧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刘牧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卢炳辉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邱显扬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林耀明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张东明、罗霖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池志雄、张永安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会议经表决免去招玉芳、陈云贤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免去李清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免去郑红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陈山地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梁明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邱小苏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曾颖如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副省长邓海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名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现场
广东人大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权力法授誓言千钧
2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刚任命的省政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隆重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宣誓仪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见证了这次宣誓活动。
“现在,请宣誓人就位。”主持人话音刚落,13名宣誓人从座位上起身,走上宣誓台。
全体起立,国歌响起,会场气氛庄严而神圣。作为领誓人,副省长何忠友站在队伍最前面,左手抚按于红皮金边的宪法上,右手握拳举于头侧;其余宣誓人站于身后,举起右拳跟诵,声音坚定。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短短70个字的誓词,简洁有力。
参加此次宪法宣誓的宣誓人有:省政府副省长何忠友、蓝佛安;省监察厅厅长王衍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卢炳辉、委员张永安,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显扬,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东明、罗霖;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敏,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兴劲,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然。
仪式完毕后,何忠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向宪法宣誓是庄重承诺,是对自身的严格约束,更是对自己的一种有效激励,让国家工作人员时刻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次宪法宣誓是《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有关规定,宣誓仪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当天进行的是集体宣誓,领誓人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宣誓人中确定,一般由职务最高者担任。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任宣)
- 福建政法委副书记陈国猛任浙江高院党组书记 晋江人2016/01/13
-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01/13
- 天津港集团总裁易人2016/01/12
- 晋江举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专题辅导2016/01/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