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部门联合整治夜间大排档 主干道严禁 次干道严控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1-18 09:17
  

  执法人员对违规设置的大排档进行清理

  晋江新闻网1月18日讯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在晋江市区湖光路,个别大排档业主开始搭设帐篷,张罗着晚上的生意。不过,随之而来的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乱象,却让周边居民头疼不已。

  14日晚,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联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夜市大排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湖光路、双龙路、迎宾路、塘岸街大排档占用人行道、盲道的行为进行整治,督促违规经营的业主立即整改。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在示范街道禁止大排档占道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在非示范街道经营大排档的业主,必须按要求进行经营。而符合经营条件的夜市大排档摊点业主,应当在规定时间区域、登记范围内合法经营,自觉服从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切实做到“便民又不扰民”,共同创造良好经营秩序。

  结合晋江市中心市区“城市建设管理小战役”活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后,行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采取分时段、交叉检查等方式,防止占道经营和夜市乱摆乱设现象回潮反弹;同时,执法人员将加强辖区巡查密度和次数,确保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实现查处占道经营和夜市乱摆乱设现象“无缝隙、无断档、全覆盖”的长效管理。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张春红 文图)

标签:大排档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