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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首次复检不收费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01-05 17:07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泉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泉州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实施简易工况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今年1月1日起,泉州市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

  费用方面,轻型汽油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检测不合格并在同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的车辆,首次复检不收取检验检测费,第二次及以上复检按规定收费标准的30%收费。

  排气未检验或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通告》内容,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不含新车和免检范围内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期限一致。在用机动车转入本市,或在本市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前,必须重新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本市在用机动车需要委托异地检测的,应向市环保局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书。

  在用机动车经排气检验合格的,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经排气检验不合格的,应在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维修厂进行排气控制的维修治理,凭维修治理凭证到同一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将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与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针对未纳入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的车辆,仍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进行检测。

  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由取得福建省环保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目前,泉州市首批1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取得《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具体名单已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告;今后增加新的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将及时公告。

  轻型汽油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

  费用方面,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气检测不合格并在同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的车辆,首次复检不收取检验检测费,第二次及以上复检按规定收费标准的30%收费。因检验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的复检,免收检验检测费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分四大类。汽车的检验费用为85元/车次;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大中型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为50元/车次(含排气检测费);小型拖拉机(含手扶拖拉机)为20元/车次(含排气检测费);其他农业机械为5元/车次(含排气检测费)。

  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分三种。一是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轻型汽油车检测线检测,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二是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的轻型柴油车检测线检测为60元/车次,重型柴油车检测线检测为80元/车次;三是采用双怠速法及自由加速法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为20元/车次。

  车主前往检测站时别忘了带上相关证件

  为详细了解新检测法实施情况,记者前往部分汽车检测站。在丰泽鑫龙汽车检测站,记者看到有不少车辆正在新检测线上接受检测。

  “从4日开始,我们共投入三条新检测线,除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外,新增加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检测站负责人黄建发告诉记者,“新检测线启用首日,共对42部大小车辆进行检测,其中有6部车辆因尾气排放不达标没有通过。”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元旦起全市已启用45条新检测线。市环保局总量科科长蔡天从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没有及时维护、车况不佳以及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燃料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其排气检测不符合标准。”另外,车主前往检测站时也别忘了带上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委托书(委托检测时需)。

  关于委托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单位名单的公示

  为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的规定,现将委托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申请单位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8日止。举报电话0595-28281020。

  泉州市环保局

  2016年1月4日

  拟委托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单位名单

(记者 吴宗宝)
标签:污染|检测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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