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某事业单位领导对应聘者爆粗口 竟辱骂“臭×子、人渣、骗子”
被吓坏了上微博诉委屈
看到这些短信,小吕深感委屈,一开始还以为是有人恶作剧或者是发错短信,可是仔细一看电话号码,竟是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的吴姓主任的号码。
不知所措的小吕在休息室就与表姐小蔡联系,一边哭诉,一边问她该怎么办。
21日18点34分,小吕向“吴主任”回了一条短信,以抱歉的口吻解释她刚兼职下班;同时也认为双方约定的面试时间还没到;并指出“吴主任”作为一个艺术中心主任说出这种话,让她很难想象。
最后,小吕还写上:“很抱歉没接到您的电话,但是对不起,我不会去这种艺术中心的。”但是,令小吕意想不到的是,她很快又收到两条谩骂的短信。
小吕心酸地表示,因为短信内容不堪入目,她甚至不敢将这次求职的经历告诉父母,只能默默地将短信“晒”到网上,希望以亲身经历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去自取其辱。同时,她也表示,“现在真的一看到有信息提示,心里就很有阴影”。
小吕的表姐小蔡愤愤不平地说,对于刚出来实习的学生,真不敢相信一出来就碰到这么不堪的一面。她表妹既没有迟到,也没有说不去面试,“这主任的行为实在让人不能理解,很心寒”。
招聘者回应
承认骂人“行为欠妥”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在办公室见到了短信发送者吴主任。吴主任坦言自己“行为欠妥”,但也称“清者自清”。
对于“短信辱骂事件”,他称小女生也是古怪,要求在晚上应聘面试,而且电话也都不敢接听,因此他对小吕也有一定的误解,甚至认为她就是故意来坑人的,他称自己“骂人不是无缘无故的”。
以为女生是骗子同伙致“误解”
另外,吴主任还讲述了一件事情。他说,上个月他们接待一个应聘者赖某,当时赖某于周五前来应聘,该中心将其暂时安顿在职工宿舍,不料赖某却偷盗财物近8000元;该中心保安老苏追至动车站后,不见其踪影,便报警。鲤城区江南派出所昨日证实确有其事,该案正在侦办中。
吴主任称,小吕要来面试的当天,他又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要求他向警方撤案,而当天他拨打小吕十余个电话不仅都没人接,还将面试时间约在晚上7点,所以他就以为小吕与赖某是一伙的。
当被问及作为一名文化中心的主任说出那些不堪入目的字眼是否得当时,吴主任则称,不管是谁遇到不间断的骚扰和恐吓,都难免会控制不了情绪。同时,吴主任还称,目前他还不能确定小吕与赖某的关系,这需要警方来查明,如果是他自己错了,他愿意向小吕道歉。
吴主任也认为,小吕这种直接将短信和号码发到网上的行为,也对他造成困扰和伤害,希望能够互相冷静。
官方回应
初步断定是“一场误会”
昨日下午,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也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下属的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调查此事。一名杨姓负责人表示,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可以初步断定这件事情是“一场误会”,但是吴姓主任的行为还是“不应该”。
网友看法
身为“文化人”竟如此粗俗
该短信内容在微博上曝光后,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及短信发送者吴主任引来网友热议。
网友“木易七爷900”表示,吴某身为文化工作者竟然如此粗俗,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这样做都不妥。网友“B-Dragon大龙”则认为,怕这样的人把泉州文化都给污染了。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短信辱骂事件”,昨日上海柏年(泉州)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就行为的严重程度,主要可分两个方面:一个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触犯侮 辱罪,属亲告罪,需当事人自行诉至法院,当事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此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如果是造成一定 影响的侮辱行为,则可是民事侵权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当事人可以侵犯人格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记者 陈龙山 郭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