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一物业主任喝高竟然强奸女业主 事后还硬塞200元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5-12-15 10:48
  

  小区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提供服务、保障小区安全的,然而漳州漳浦县一小区的物业主任陈某,酒后竟跑到业主家里将女住户奸淫。12月7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陈某批准逮捕。

  11月19日19时,陈某酒后来到小区业主黄某家,以小区过几天要检查为由,让黄某陪他一起到其居住的7楼楼顶,商量如何处理黄某放在7楼楼顶的机器设备问题。

  其间,黄某的肩膀不小心碰到陈某的肩膀,陈某心想可能黄某对自己有好感,于是酒后微醺的陈某当场抱住黄某,并要求黄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黄某拒绝,返回家中准备将房门关住,却被从7楼赶下来的陈某一把推开。陈某若无其事地将黄某家的两个小孩支开,将房门反锁。陈某不顾黄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后,陈某硬塞给黄某200元,方才逃离现场。11月23日,陈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通讯员 陈燕贵 洪彩玉 记者 郭钦转)

标签:强奸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