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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半岁侄女被轻判: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

www.ijjnews.com   北京青年报  2015-12-14 10:42
  

  原标题:半岁女婴性侵案被“轻判”背后

  徐云弟与丫丫在老屋前

  庭审时的模拟娃娃

  徐云弟向记者指认徐浩的犯罪现场

  该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

  被告人仅获刑5年 女婴父亲近日准备提起申诉

  昨天,“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徐云弟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

  9月22日,福建南平市中院二审开庭后裁定,维持政和县法院,以徐浩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一审判决。对被害人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的30万元迁居费及50万元后续康复费,仍予以驳回。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九中,已将猥亵儿童罪的“上限”,提高到有期徒刑15年。丫丫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顶格”判决只有5年。徐云弟说,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立法完善,让它成为压倒性侵儿童“轻判”的最后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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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性侵|猥亵儿童
稿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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