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挪用70多万元买“六合彩” 31岁女出纳投案自首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5-12-14 10:06
  

  昨日下午,一名年轻女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泉州丰泽派出所,说是要投案自首。值班民警接过该女子递过来的身份证一看,顿时明白了。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张某芬,泉州中心市区人,今年31岁,之前在泉州某科技公司当出纳。她染上了“六合彩”赌博恶习,每个月的工资几乎都给赌没了。

  发现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后,从去年3月份开始,张某芬便偷挪公司账户上的钱用于“六合彩”赌博。一开始,张某芬每次仅挪用三五千元,没被发现。后来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挪用公款的次数、数额不断增加。从去年3月份至今年1月份,张某芬先后作案30多次,挪用金额达70多万元。

  今年1月份,公司在进行年终财务检查时,发现张某芬挪用公款的行为。出于对张某芬的爱护,公司并没有马上报警,希望张某芬能够在规定的时间里把70多万元归还给公司。但张某芬在今年3月份之前分多次共还了12万元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无奈之下,公司向丰泽警方报了案。办案民警找到张某芬的家人,动员其督促张某芬尽快投案自首。昨日,张某芬归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现已被丰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陈祥木)

标签:六合彩|挪用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