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挟尸要价”:家属给不起1.8万 遗体泡3天
父亲疑惑
不清楚儿子为何跳江
邓树超为何要跳江?身为父亲的邓钢明说,他也搞不清楚。12月7日上午,邓钢明家人来到密地派出所,希望找到儿子跳桥的线索。民警表示,邓树超的行为已经确定为自杀,其他方面无法提供进一步的帮助。
邓钢明说,查看监控,11月30日下午2点50分左右,儿子翻越到已经封闭通行的旧密地大桥上,独自行走了一段距离后,翻过护栏跳入了金沙江。儿子在攀枝花螺丝嘴租了房子,但是他也不知道具体位置,如果找到了租住房,或许能发现些线索。他表示,儿子平时性格有些内向,不爱说话,不赌博,但要上网,没有女朋友。之前,儿子隔两三个月,就会回家向父母要一些钱。
“我们现在就想找到儿子自杀的原因。”邓钢明说,由于找不到车主罗某,12月7日下午,他和家人到仁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渔民回应
这事情很不吉利,收一万八算便宜的了
12月7日中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找到了当天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就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网住的。”渔民魏师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补的渔网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点过过,他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对此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鱼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事情不管是谁,都要给钱。”
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打渔为生,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付出了成本,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其他人收得更贵,收两三万的都有,这个价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渔民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我们用绳子将他拴住,怕冲走了,弄得我们鱼都没法打。”
魏师傅和妻子表示,他们来自乐山。这些年来,一直在外面打渔,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过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能给点辛苦费,“我们出了力,不给钱不可能,你说是不是嘛?”
记者调查
打捞尸体收费几千至上万元不等
对于收取捞尸费用的问题,渔民侯师傅表示,他是广安人,在攀枝花打渔也有几十年了。在金沙江、雅砻江,他捞起过不少尸体,“这两年比较少了,前些年很多,一年都要捞几十次。”
他说,当地并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一般民间愿意捞尸的,基本都是当地渔民。遇到这种事情,首先是不吉利,需要收钱“冲喜”,而且也付出了劳动,所以不可能免费打捞。
在事发地江边,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凡是下江的人打捞尸体,请托某先生”。记者根据电话拨打过去,对方一名男子表示,每年金沙江中都会发现数十起尸体,他们打捞的范围可以一直延伸到下游数十公里。他表示,做这个工作都要收取费用,一般是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视打捞难度而定。
记者从当地消防支队获悉,如果家属遇到类似种情况,可以拨打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消防官兵是不会收费的。
律师分析
渔民捞尸存在矛盾
建议政府援助遇难者家属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松表示,此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渔民也没有义务帮忙捞尸,所以渔民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正常。
但是另外一方面,死者家属经济困难,从道德上来说,渔民应该少收费用。而且渔民用绳子拴住尸体,一直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这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向慈善机构求助。
吴雪松认为,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挟尸要价”的情况,一方面是家属的悲痛,一方面是打捞者确实也付出了劳动,该不该收钱?两者始终存在矛盾。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价格,由公益性基金来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救助。(李芝艳 徐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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