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熔断机制明年1月1日实施 跌涨7%暂停交易至收市
A股市场熔断机制千呼万唤始出来。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场分析认为,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新规发布
熔断阈值
维持5%和7%两档阈值不变
早在今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三家交易所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情况看,部分市场人士认为,现有阈值较低,触发次数可能较多,且两档阈值间隔过小,可能连续触发,建议仅设一档阈值,或提高阈值至6%、8%,也可考虑扩大阈值之间的差距。
但三家交易所发布的指数熔断规定,依然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5%和7%两档阈值的规定。
对此,交易所表示,在保留10%涨跌幅限制的前提下,可选的指数熔断阈值有限,5%和7%两档阈值是三家交易所在对过去11年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基础上提出的。其中,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以此阻断暴涨暴跌等极端异常行情的持续。
熔断方式
采取双向熔断措施
熔断规定显示,A股熔断方式采取双向熔断。据了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市场人士建议只设下跌熔断。但经过讨论,交易所认为,双向熔断更有利于抑制过度交易,控制市场波动。
境内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既出现过恐慌性下跌,也曾出现过快上涨,包括因事故导致市场短期大幅上涨的情况。因此,当市场“暴涨”时,也需要熔断机制稳定市场情绪,防范投资者对市场上涨的过度反应,使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一步确认当前的价格是否合理。
熔断时长
触发5%暂停交易15分钟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
从境外市场看,美国、韩国、印度等市场均设有触发最高一档熔断阈值暂停至收市的安排,目的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征求了市场的意见后,三家交易所将征求意见稿当中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但保留了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只是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始。
对此,上交所方面表示,如此安排主要考虑两点因素,首先,境内市场在尾盘阶段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较多,规定14:45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至收市有助于防范尾市异动风险。
其次,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市场整体走势的重要指数产品,具有代表性好、抗操纵性强等特点,当其上涨或下跌达到7%时往往意味着市场已经发生了剧烈波动,可能面临极端系统性风险,因此需要给市场更多的冷静时间,避免恐慌情绪蔓延加剧市场波动。
制度衔接
现有涨跌停制度照旧
在制度衔接方面,交易所方面表示,现有涨跌停板10%的规定是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
涨跌停板制度规定了单只证券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主要防范单只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证券在涨跌停板仍可交易。
其他要点
五方面需特别注意
三大交易所表示,投资者还要特别注意指数熔断机制几个方面的安排。
首先,开盘集合竞价触发熔断的,将从9:30开始按照触发情形实施指数熔断。
其次,对于非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下午开市后补足,午间休市时间不计入熔断时长。
第三,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四,深交所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的,不实施指数熔断。
最后,指数熔断期间,相关证券复牌的,将延至指数熔断结束后实施。
在触发熔断时,交易所将在网站发布相关的公告,告知熔断恢复交易或暂停交易的时间,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信息,以便做好相应的业务准备。
四问熔断机制
问:指数熔断结束后以什么方式恢复交易?
答:上交所深交所方面,对于15:00前结束的指数熔断,熔断结束后,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此后进入竞价交易阶段。中金所方面,指数熔断结束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申报结束后,立即进行集合竞价指令撮合,然后转入连续竞价交易。
问:指数熔断机制对沪港通有什么影响?
答:2014年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了“主场原则”,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据此拟作出如下安排:一是关于沪股通。沪股通适用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则,当A股市场触发指数熔断阈值后,内地投资者与沪股通投资者在内地市场的交易均暂停;沪股通下投资者申报、撤销申报等相关安排,执行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二是关于港股通。A股触发指数熔断机制后,港股通业务不受影响。
问: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有哪些特殊安排?
答:目前境内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以现货标的指数交割日最后两个小时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保证股指期货正常交割,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13:00开市后不再实施,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3:00至15:00期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下午1:00起恢复交易。
问:熔断期间投资者能否申报或撤销申报?
答:三家交易所在指数熔断期间能否申报和撤销上有所差异。
上交所方面,指数熔断于15:00前结束的,熔断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结束的,熔断期间仅接受撤销申报,不接受其他申报。
深交所方面,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均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中金所方面,沪深300指数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进入12分钟的熔断期间,熔断期间暂停交易,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熔断期间结束后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期间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
沪深300指数触发7%阈值的,或者相关合约收市前15分钟内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期间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
此外,如果指数熔断跨越午间休市,则三家交易所的相关安排都与现有休市安排一致,午间休市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报和撤销申报。
权威解读
熔断机制将不断完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境内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市场波动较大,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为市场在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有助于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引入不是一步到位的理想化过程,也没有统一的做法,而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例如,美国市场1987年发生股灾后引入了指数熔断机制,后续调整过熔断阈值、暂停交易的时间;2010年发生“闪电崩盘”后引入个股熔断机制。韩国市场在保留已有涨跌幅制度的情况下,在1997年发生金融危机后,先后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和个股熔断机制;由于触发次数较多,于2015年修订了指数熔断机制、涨跌幅限制。伦敦交易所每隔一定时间就会对个股熔断的阈值进行评估和更新,如2015年1月富时100指数(FTSE100)成份股的部分股票动态熔断阈值由前一期的5%降为3%,静态熔断阈值由前一期的10%降为8%。
为A股上了“双保险”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认为,今年以来,由于过度使用杠杆以及泡沫的破灭,指数跌幅超过5%的次数增加,波动明显大于往年,出于金融市场趋于稳定的考虑,在有涨跌停限制的情况下推出熔断机制,意在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这对于A股市场来说起到“双保险”的作用。
李立峰强调,熔断机制的实施,有助于国内A股市场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小,腾出了一定的时间让投资者平复恐慌的心理,促使投资者更多理性交易,波动或有所平滑。但市场的趋势更多的需要提振投资者信心,可关注两方面,或是改革持续超预期并有所落地,或是经济基本面有所改观,资本流向有所改善。
名词解释
熔断机制
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记者 敖晓波)
- 证监会推股市熔断机制!释放啥信号?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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