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江苏丰县“离婚保证书”盖公章法官被停职调查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5-11-26 10:17
  

  新华网南京11月25日新媒体专电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5日发布消息称,针对相关媒体报道的该院顺河人民法庭法官黄涛违纪问题,该院已于24日作出对其暂停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丰县纪委也已介入调查。

  25日,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写给情妇的7份“保证书”在网上热传,部分“承诺按时离婚”的保证书文末还加盖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的公章。相关报道称,黄涛为2012-2013年度江苏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记者查询江苏地方媒体2014年的相关报道发现,在当年评选“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名单中,确有黄涛的职务和姓名。

  丰县人民法院表示,24日上午,黄涛已就其违纪情况作出书面检查,该院当天即召开党组会对其停职调查,并向丰县纪委作了报告。院方将根据纪委的调查结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记者 陈刚)

标签:停职|离婚保证书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