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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暂住人员上车牌需房产证 交警辟谣所谓通知是假的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5-11-23 09:53
  

  暂住人员办理上牌,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近日,一张名为《暂住人员上牌通知》的“通知书”在网上广泛流传。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是谣传,大家不要相信。

  这张《暂住人员上牌通知》中提及:从星期一(11月23日)开始,暂住人员办理上牌业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能上牌。第一,暂住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原件,达到3个月以上;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是同一个人、暂住证要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暂住证要达到3个月以上。这份“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该消息在网上传开后,引起市民朋友的热议和广泛转发,一时间对于消息是真是假,议论纷纷。

  昨天,记者采访了厦门市交警支队,他们澄清:这张无地市、无公章、无出处的“三无通知”大家不要相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非厦门户籍办理注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身份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即可,没有另附条件。

  (记者 陈小斌)

标签:辟谣|车牌
稿源: 海西晨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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