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埭查处4家无证鞋模加工点
晋江新闻网11月23日讯 重金属镍排放超标23199倍,业主和工人看到执法人员来查竟然将加工点铁门锁死,阻挠执法,最后不得不动用消防人员破门。最终,这个加工点的管理人员刘某清被当场刑拘,老板在逃。
18日,陈埭环保中队协同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陈埭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晋江市西滨派出所民警联合对位于陈埭镇坊脚村工业区中路的一家鞋模加工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鞋模加工点配备有气孔机、金属表面处理槽、喷砂机、烤箱等相关生产设备、设施,3个金属表面处理槽均存放着加工生产所需的溶液,加工点中央放置着6个塑料桶,其中有5个塑料桶里存放着原料溶液。车间内存放着硫酸镍、氢氧化钠、次磷酸钠、苹果酸、酒精、硝酸等原辅料。
“现场检查时,加工点未在生产,但是车间内两个金属表面处理槽尚有余热。在喷砂机旁有一围堰,围堰上有铁架,围堰的墙角处有一个排放口,排放口外接PVC管,PVC管沿着墙角放置最后埋入地下。”现场发现围堰潮湿,水渍明显,有排水迹象,而在围堰、金属表面处理槽及塑料桶之间的地板大面积潮湿,净水器旁则有绿色的积水。
据悉,该鞋模加工点没有配备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可通过围堰里的排放口由PVC管流入下水道,生产过程中滴漏、滴洒的废水也没有任何处理和隔离措施,直接在地板上流淌,造成车间内地板大面积潮湿,并有积水。经晋江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加工点车间外排积水水样污染物浓度:铜36.0mg/L、锌8.48mg/L、镍23200mg/L、总铬8.64mg/L、六价铬0.214mg/L。其中一类污染物镍和总铬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镍1.0mg/L和总铬1.5mg/L)的23199倍和4.76倍,涉嫌污染环境罪。
晋江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现在对破坏环境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但由于利益驱动,不少人仍铤而走险,甚至阻挠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陈埭就查处了此类无证鞋模加工点4家,均没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肆意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多人被刑拘。“希望这些鞋模加工点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触犯刑律”。
(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叶兴灿 王文金 黄奋发 李均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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