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清理违规LED广告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05 08:24
  

  晋江新闻网11月5日讯 大型吊车伸出“长臂”,缓缓将“巨无霸”大型户外LED广告牌放在地上。3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晋江市市政园林局联合行动,对世纪大道某商场楼顶的违规广告进行拆除。

  被拆除的户外LED广告牌长13.4米、宽8.4米。据业主称,该广告牌建设成本上百万元。不过,业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违反了《晋江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此前,执法部门已向业主单位发放“最后通牒”,责令限期拆除,但业主仍未及时自行拆除。

  当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动用大型吊车,对上述广告牌进行拆除。接下来,城管部门将陆续对晋江市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规LED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

  按照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晋江市区和平路、阳光路、社马路、鞋都路、泉安路、世纪大道、长兴路、双龙路、塘岸街、星光路、迎宾路、东华街、福兴路等十三条道路。主要整治道路两侧立面上未经审批或超审批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LED广告牌。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吴志彬 文图)

  相关新闻

  青阳华美公馆业主改建楼梯被拆

  晋江新闻网11月5日讯 3日,青阳行政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洪宅垵社区华美公馆一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该建筑系连体别墅,业主擅自改变原来建筑结构,增设户外楼梯。此前,执法人员已多次制止并扣留施工工具。青阳执法中队将加强后续监管,严厉查处小区“新违建”。

  (通讯员_陈宝川 记者_胡志法)

标签:清理|违规广告牌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