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级智能制造资金开始申报 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企业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和生产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均可申请2015年省级智能制造资金(设区市管理项目)。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2015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中筛选产生,各个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
关键智能装备按购买价30%补助
据了解,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补助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能力和较好的资信等级。设备为2014年7月至本通知印发日止购买,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且投资总额达200万元以上。
这一补助项目主要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按设备购买价格(不含增值税)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智能化技改投资额千万元以上
申报智能化技术改造(含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补助,项目时间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建设起止年限的交集时间段(以下简称项目规定建设期),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或企业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承担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控股投资方)上年已缴税收(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下同)应在150万元以上。
这一补助项目鼓励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对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5%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8%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智能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同时,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1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须认定
申请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项目补助,企业产品需通过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认定。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的申报范围依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参照《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同一项目只能选择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不得两者同时申报。
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记者 黄文珍 王宇 通讯员 黄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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