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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出现“顶级”“第一”等用语 最低罚20万 最高罚100万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03 09:01
  

  晋江新闻网11月3日讯 今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其中,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5000元以下的罚款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最高罚100万元。

  然而,目前在晋江还是能看到一些广告标语使用广告法所禁止的极限用语。黄先生在某商城网店一店铺内购买休闲裤一条,发现其页面在宣传时使用“顶级”“国际”等词语进行产品宣传,有悖公平竞争的原则,容易误导消费者。此外,在一些实体店内或是产品旧款包装上,商家在提供商品介绍时,还不时能看到极限用语的存在。

  根据广告法,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及商品包装等位置。对于在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语的经营者,一经发现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没收广告费用,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对此,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电商、网店卖家、实体店、生产企业等各行业的广告主们要高度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发现自家在用极限用语做噱头的,要立刻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吴焕新)

  新广告法极限用语有哪些?

  极限用语包括如下词汇: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

标签:新广告法|极限用语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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