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气价实施方案昨日听证 泉州拟推三档气价标准
阶梯气价昨听证5代表建议降价

听证会现场
昨日下午,泉州市物价局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在泉州市东海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应到19人,实到18人(1人因故不能参会,向听证会提交了书面意见)。为充分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本次听证会除了邀请9名消费者代表,还有人大、政协相关人员5名,专家学者1名,利益相关人员5名,企业相关代表2名。
会上18名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有5位提出应根据目前国内天然气的价格水平在第一档适当降价。
市物价局局长施国宾表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事关市民切身利益,与群众居家生活息息相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后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完善阶梯价格方案,将完善后的阶梯价格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据介绍,泉州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是福建省LNG利用工程五大城市燃气项目之一。2003年泉州市政府成立项目组,2005年9月组建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截至今年上半年,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已累计投资超过20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天然气门站4座、储配站5座、调压站9座,累计建设高中低压燃气管网2200公里,覆盖泉州市域大部分地区。泉州全境累计发展用户44万余户,目前用气量规模已突破300万方/日,气源主要来自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进口印尼液化天然气。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泉州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8元/立方米。
-建议
第一档用气价格下降
听证方案中提到,第一档用气的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变(3.8元/立方米)。对于该价格的制定,18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5位提出应根据目前国内天然气的定价价格情况适当降价。
相关部门听证参加人陈喜凤提出,全年国内天然气处于低价状态,但泉州市天然气第一档气的定价长期维持在3.8元/立方米,在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上下游联动、有升有降动态的价格调整机制。
陈喜凤的意见得到了人大代表黄建强的赞同:“3.8元/立方米是5年前制定的,国际上天然气价都在下降,希望泉州及时把价格调整提上日程。”部门听证代表刘晓旭也提出,泉州天然气的定价比北京、上海高出不少,希望及时调整。
消费者谢洛静也有同样的疑惑:“全国天然气价格普遍下降,泉州却长期维持在3.8元/立方米,这个价格是怎样计算、制定的?希望有关负责人释疑,或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增加第一档全年用气量
第一档年用气量定在280立方米(含)以内,普通居民够不够用,这样制定合不合理?现场听证参加人有的觉得不够,有的认为很充裕。
专家学者詹儒章表示:“本次听证方案的目的在于保障普通居民正常用气,不增加额外负担,同时限制过度用气。”他根据对资料的分析,走访多位消费者,认为年用气量定在280立方米是合理的,“既能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同时给出一个合理的上限。如果将年用气量定在500立方米,那就失去阶梯价格的意义,起不到限制过度用气的作用。”
部分听证参加人提出:“北京、上海等地第一档年用气量比泉州高出不少,深圳定在306立方米/年。”对于这一点,詹儒章在发言中提出:“南北城市天然气的使用情况差异较大,不能简单比较。”
消费者叶巧霞说:“我们一家三口人,在没有使用热水器的情况下,日常煮饭用气一年100多立方米。”
对低收入家庭给予特殊优惠
在听证会现场,不少听证参加人提出,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负担,或者将实行阶梯价格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用于补贴低收入家庭。
消费者陈志向、黄景良建议,细化阶梯价格方案,降低低收入家庭的天然气价格,或者出台对残疾、低保家庭的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詹儒章提出,在方案中应该充分考虑低收入者,同时针对方案中提到实行阶梯价格后企业增加的收入,要专款专用。詹儒章建议扩大“专用”的范围,如用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或补助低收入家庭。
(记者 李心雨 郭晓冰/文 戴晓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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