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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阳台上砌墙遭物业断水电 业主质疑物业越权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10-16 09:09
  

  砌墙确实违规部门下整改令

  为了弄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违规,昨天,吴先生请了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来查看。

  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工作人员认为,吴先生在阳台砌墙确实违规,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吴先生房子存在增加楼板荷载(阳台砌墙)问题,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责令在10月20日前更改恢复,逾期没有恢复原样的,物业可配合给该用户停止水电供给。

  另外,邦邦咨询了衡评律师事务所周艳红律师。周律师指出,此前物业对业主断水断电的行为并不符合相关规定,物业没有权利可以私自断绝业主的用水用电权利,业主可向有关部门反映。而后来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出具改正通知书,属于行政行为,若是业主对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行为仍不服,适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依相关规定维权。(黄一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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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断水电|物业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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