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 最高可获百万支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9-20 09:28
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福建日报日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福建省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暂行办法》,在闽创业的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根据申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项目、重点项目等三类,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同时,对优秀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考察,对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企业(比例不超过各类项目总数的20%),将再次给予同等额度创业支持。
根据《办法》,属于我省互联网经济八大重点发展领域,且以团队形式在闽创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优秀或重点项目。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企业主要创始人之一,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或经营主导权,且个人或团队拥有企业15%以上股份(含技术入股)或期权;在科技、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性较强或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运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拥有一定行业地位;所创办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人才团队;所创办的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诚信守法,个人和企业无不良记录;运营项目属金融行业或特殊风险行业的,应建立较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预期系统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此外,申报人还须具备拥有互联网经济领域相关的资质认证或技能认证、福建省互联网创业大赛优胜者等10项条件之一。
据了解,申报采取常年申报方式,每年评审一次,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苹果版掌上晋江APP
安卓版掌上晋江APP
(晋江新闻网记者_谢秀英)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