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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女同事不成 男子偷其物品“留念”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9-16 09:29
  

  晋江新闻网9月16日讯 因为爱慕对方,青阳一店内男同事竟将女同事的随身物品偷走,被发现后还拒不归还,称要留作纪念,结果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卓某(男,26岁,江西人)是青阳霞行社区某手机店的店员,爱慕小自己3岁的女同事王某已久,多次向王某表白均被拒绝,而且王某更是在平时尽可能地避开卓某,甚至连招呼都不打。

  14日下午3时许,卓某和王某两人像往常一样,在店里上班。此时来了一名男子要买手机,王某就把自己的挎包放在收银台,前去招呼客人。

  这时,卓某便假装到收银台使用电脑,趁王某不注意,翻动了王某的挎包,将包内的一些化妆品及王某放在钱包内的个人照拿走,偷偷放入口袋后,若无其事地继续上班。

  一直到当天下午5时许,王某下班去超市买东西,打开挎包才发现化妆品不见了,同时发现钱包内的个人照也没了。

  王某马上想到有可能是被卓某偷走,因为包内比较有价值的东西都没丢,只丢了这些随身物品。于是,她打电话给卓某。卓某并没否认拿走了这些东西,而是一直恳求王某将这些东西送给他当纪念。无奈之下,王某报了警。

  最后,卓某虽然将这些物品返还给王某,并辩称其并非想盗窃,只是出于对王某的爱慕,但卓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张金坛 叶珊伟)

标签:追求|偷盗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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