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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救助” 低保认定有据可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9-16 08:00
  

  晋江新闻网9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晋江日前出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通过运用“互联网+”,建立健全跨部门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此举能准确核查申请人相关背景情况,保证每一名申请人都是确实困难的,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功能。

  为了让低保认定工作更加阳光化,晋江市民政局依托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建立跨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等部门和机构数据的动态比对,依法对低保和低保申请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比对、核实、评估工作。

  “这样可以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解决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有效遏制在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晋江市民政局副局长施琼琼表示,民政部门通过与人社、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信息交换,实现数据共享、业务联动,为低保审批提供重要依据。下一步,将逐步拓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范围,探索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联审核对工作,进一步完善核对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有关部门如何依法查询低保申请人相关信息呢?《方案》规定,核对工作应根据核对对象的书面授权进行,即低保申请家庭向镇(街道)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相关的低保申请材料外,还应书面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晋江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若核对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由救助审批部门依法取消其救助待遇,并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吴志坚)

标签:互联网+|低保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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