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楼市新政出台:公积金可提补首期款 但非充首付
夫妻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
晋江新闻网9月11日讯 9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十二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在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此外,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公积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以补充首期款。
需要提醒的是,公积金可提取补充首期款,并不是充首付,一些市民对此存在误解。
亮点一:夫妻均缴交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80万
此次楼市新政,泉州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夫妻双方均缴交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至8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变,仍为40万元。
《通知》还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月起即可再次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龙湖·嘉天下营销总监肖敏认为,贷款额度的提高,减轻了购房者负担,同时将进一步拉动中大户型改善型住宅产品的需求。
肖敏举例说,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7000元,总价98万元。按首套房首付20%计算,首付款19.6万元,剩余78.4万元需要贷款。如果两夫妻均缴存公积金,此前最高只能贷款60万元,剩余18.4万元需商业贷款,“调整后不需要组合贷,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够了。”
此外,根据《通知》,公积金按揭受理条件将适当放宽,在开发项目封顶前先预受理,到封顶时立即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宽裕时,在开发项目封顶前,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发放贷款,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此举将加快回款速度,有利于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华泰国际新城营销经理冯志军说。
亮点二:
公积金可提补首期款 但不等于充首付
《通知》规定,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公积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以补充首期款。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充首付?
“就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接到很多咨询电话。”泉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其实,《通知》里的这一政策和以前的规定一样,并没有改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市管理部主任张晓光介绍,不少市民以为“补充首期款”是“充首付”,这存在误解。按照目前规定,购买商品房要提取公积金的,需带上购房合同、已支付完首付款的发票凭证和相关材料,因此公积金不能直接充当房款首付。
12329工作人员举例说,某职工买了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子,公积金账号内有20万。如按首付比例20%计算,该职工需付完首付款20万元,再凭相关证明提取公积金账号内的20万元补充,也就是说,首付款20万元再加上提取的20万元公积金,该职工只需再贷款60万元。
亮点三:个人购买商品房可享适度财政补贴
《通知》要求落实适度财政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个人购买商品房适度的财政补贴,由当地财政制定补贴程序并承担费用。
个人(家庭)首套房首改房(包含购买二手房)的,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可以享受不高于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可享受不高于购房总额2.0%的财政补贴。
“目前泉州还没有县(市、区)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冯志军表示,如果这一政策能够落地,对于晋江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大福利。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应保证满足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并执行公积金贷款的相应政策;应落实住房组合贷款按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执行的政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收入还款比例由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负责认定。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
亮点四:外来务工人员购房子女按划片入学
《通知》要求,给予购房者子女就学优惠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教育部门要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明确房地产项目的生源划片情况;片区内有学校且学位额充足,凭借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户口本即可安排其子女入学;片区内有学校但学位额不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近入学;片区内没有学校且周边学校没有学位额,由当地政府抓紧完善片区功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内建设的学校也可探讨与片区内的优质学校捆绑办学。
此外,《通知》还要求给予外来务工人员购房优惠措施。外来务工人员购买商品房后,公安部门凭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办理居住证。教育部门凭居住证和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生源划片情况安排其子女入学。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对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社保、医保等方面的优惠。
“明确房地产项目的生源划片情况,可以吸引不少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肖敏认为,这部分的客群也是晋江不少开发商大力争取的对象。
(记者_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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