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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颁发首批食品小作坊“合法身份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8-28 08:58
  

  晋江新闻网8月28日讯(记者_林文婧  陈巧玲 通讯员_陈苍泽 颜金杯  文图) “终于有了‘合法身份证’,进商超、开拓市场都充满信心。”昨日下午,晋江龙湖益华食品加工厂、豪味肉粕加工厂两位负责人从行政审批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接过核准证后,开心地表示。据悉,这是晋江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第一批两张食品(肉粕)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

  “每天制作成百斤的肉粕,之前由于没有合法证件,一直不敢大力发展,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展和创新了,对我们是一种激励。”豪味肉粕加工厂负责人施峻程表示,加工作坊在晋江经营已有20多年历史,与其他传统产品小作坊一样,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他们很早就想摆脱无证的状态,但因为不符合领证条件、不知道领证程序,这一愿望一直搁浅。直到最近,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从提交申请到领证,10个工作日内便完成,拿到久违的“身份证”。

  据了解,晋江有食品加工小作坊400多家,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多数是散装的糕点、酱肉类腌制品、豆制品等,这些小作坊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尤其是农村、城郊群众的生活需求,但这些小作坊许多都存在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经营者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取得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去年,泉州批准了两批可纳入取证管理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其中允许晋江辖区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有糕点(中式糕点)、非发酵性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鱼糜制品五大类,包括肉粕、豆制品、粽子、肉丸、鱼丸、面线、绿豆饼等传统产品,共计21种。

  “通过颁发核准证,争取让更多小作坊从‘地下’走到‘地上’,纳入部门监管。”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生产监管科有关人士表示。

  温馨提醒 符合《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办法(试行)》有关生产经营条件要求的小作坊,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批准后,可向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申报。咨询电话:85659723、85629916。

标签: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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