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8月24日讯(记者 陈海勇)新学期开学在即,您家孩子上的幼儿园怎么收费?别急,今天,晋江市教育局通过本网刊登了《2015年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暨2015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
据悉,晋江教育部门每年对幼儿园实行等级评估,评估结果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收费项目仅限于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和代办费。
保育教育费方面,今秋有一些新变化值得注意,晋江调整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2015年秋季入园的新生执行新收费标准,2015年秋季之前入园的幼儿保育教育费仍按原标准进行收费。集体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秋季入园的幼儿园将严格按照公办幼儿园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再上浮30%。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个学期按4.5个月收取,采取按学期收取的办法,在学期初一次性缴交,幼儿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该按缴费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因晋江市幼儿园统一于7月5日、6日报名,如遇幼儿在9月1日开学前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核算,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收费前,幼儿园必须公示经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盖章认定的《福建省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报备表》,收费标准与报备标准必须一致。
晋江市教育局提醒,凡不在公示内容中的幼儿园,均为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个别在等级评定过程中新批准举办的幼儿园,幼儿园应在其公示栏中提供批准举办的批复。家长在登记注册缴纳费用时,可向幼儿园索取按费用分项目开具的票据,发现非法举办的幼儿园或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可向所在镇(街)教委(育)办或相关部门举报。晋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681355(值班室)、85682803(初幼教科)、85685841(职社科);晋江市发展与改革局收费监督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