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12年前组团贩卖4名男婴 贩卖者购买者均被刑拘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5-08-21 10:20
  

  莆田仙游人“黄阿兰”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竟然昧着良心,以每人2万元左右的价钱贩卖婴儿。洛江人黄某花等4人为了赚取中介费,将“黄阿兰”贩卖的4名男婴分别介绍给南安人潘某诚等人,最终落入法网。

  由于违法犯罪,彭某地、陈某标日前被泉州警方抓获,被羁押在泉州市看守所。8月13日,彭某地、陈某标为了争取立功,分别通过看守所向相关部门举报一起贩卖婴儿案。

  接到报告后,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当即将此线索转交给洛江分局,要求该局及时立案查处。经过连续几个昼夜的缜密侦查,8月17日上午洛江分局专案组基本查明案情。8月l7日晚上,参与收网行动的数十名民警分别在洛江罗溪、泉港等地抓获黄某花(女,53岁,罗溪柏山村人)、蔡某琴(女,51岁,罗溪洪四村人)、尤某国(男,47岁,罗溪垵内村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在南安市乐峰镇成功解救出潘某恩、潘某鑫、潘某富等4名被拐儿童。

  在随后的审讯中,黄某花、蔡某琴、尤某国对参与贩卖婴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3年农历十月,黄某花、蔡某琴、尤某国、陈某标获知莆田仙游人“黄阿兰”手头上有多名婴儿要出手,四处寻找买主,想从中获取中介费。

  得知南安市乐峰镇炉中村潘某诚(已故)等人有意购买男婴后,黄某花等人将潘某诚等人带至仙游县盖尾镇,找到“黄阿兰”。经过讨价还价,潘某诚等人以2万元左右的价钱,分别向“黄阿兰”购买一名男婴,黄某花、蔡某琴、尤某国、陈某标从买卖双方得到数额不等的中介费。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黄某花、蔡某琴、尤某国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洛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陈祥木)

标签:贩卖儿童|刑事拘捕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王萍萍王萍萍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