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高二男生留遗书出走 引全城接力寻找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5-08-17 08:14
  

  王某锋

  核心提示

  “叩禀父母在上,儿诚不孝,死罪,死罪,咎皆由我,列位莫要错意。愧望止哀,厚颜请余遗生一愿,乞后事一切从简。”这是泉州五中学生王某锋在素描本中,写给父母的一封遗书!15日下午2点50分左右,家住泉州洛江金凤屿小区的18岁男孩王某锋留下遗书,带了没装SIM卡的手机和银行卡走出小区,之后杳无音讯。他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呢?

  现场卧室放着遗书交代种种后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凤屿小区王某锋的家中。家人一脸悲伤,所有人都想不到,平时内向的王某锋会突然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

  在王某锋的卧室,记者看到了他留给亲人与朋友的诀别信。信里是种种交代和诀别:对父母,他觉得自己不孝;对姐姐和姐夫,他请姐姐带着他的骨灰到马甲种棵树,希望自己来世能够做一棵普通的树,好好清静清静;对老师,他觉得辜负了老师的信任;对朋友,他表示了很多的惋惜与祝福。遗书上隽秀、工整的字迹映入眼中,细细读完,不禁令人欷歔,深深叹息。

  在书桌上,记者还看到一张写着“我在北渠”的作业纸,旁边放着几本书和一本吉他自学的书,桌子底下放着一把吉他。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标签:出走|遗书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