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消防大队发短信要修路?小心,这只是新的骗局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5-08-15 11:36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黄耿煌陈灵通讯员林媛)近日,南安消防大队接到不少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消防部队领导名义发送诈骗短信,并留有电话。南安消防大队多渠道辟谣,表示并无此事。

  据悉,诈骗短信内容为“南安消防大队要修条4米宽1公里长的消防路,有兴趣的乡贤可与南安消防副大队长联系”,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据介绍,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诈骗手段,皆称是当地的消防大队。

  南安消防大队获悉后迅速反应,及时向公安局汇报情况,同时通过大队短信、微信、网络等平台,发布消息,澄清事实真相,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严防上当受骗。此外,他们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走访宣传,告知社会单位此类诈骗行为的作案手段、方式以及识别方法,并提醒各单位要相互传达信息,一旦收到此类短信、电话一定要积极举报。

标签: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