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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灯不成急倒车 撞车后又逃逸 司机被扣12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8-14 08:36
  

  驾车行经信号灯路口遇黄灯闪烁,未越过停止线时,应减速停车,而不是加速抢行;当车过停止线发现信号灯已变红灯时,不可盲目倒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2日14时34分,查某(男,45岁,江西人)驾驶闽C760××小型普通客车沿泉安北路由北往南行驶,临近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时,查某发现路口黄灯正在闪烁,便继续加速往前飞驰,想以最快速度冲过路口,然而,当车越过停止线时,信号灯已变红灯。查某担心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又想将车倒回停止线内,不料,碰撞停在路口等候红灯的闽D××667面包车(驾驶员陈某,25岁,贵州人),面包车前部损坏。

  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均下车察看车辆损坏情况,但双方各执一词,查某指责陈某追尾,陈某指责查某倒车,两人在现场争辩起来,最后陈某选择报警。

  这时,让陈某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当路口再次变绿灯时,查某快速回到车上,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调取监控锁定肇事车辆,查某于16时许驾驶肇事车辆到交警中队投案。

  驾驶员陈某向民警反映,查某一下车就对他很凶,指责他的车为什么靠得那么近,还说是他追了尾,他当时也很冤,还好路口有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故经过,民警主持公道还他一个清白。

  民警责令查某赔偿陈某的车辆损失,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查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随意变更车道3部车被曝光

  今年来,晋江交警大队推出多项宣传互动活动,邀请市民关注和监督交通,全方位推进交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目前,两大活动正持续推进中。

  活动一:关注“随意变更车道”

  从网友提供的视频和照片中,本周有3部车被曝光,分别是:闽C96Y76小轿车(车主匡某,泉州鲤城人)、闽C656W3小轿车(车主吴某杜,泉州永春人)、闽DR2721小轿车(车主陈某林,厦门湖里人)。

  市民可用相机、手机等抓拍“随意变更车道”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然后编辑“私信内容+现场照片或录像(需注明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其中照片要通过组图体现‘随意变更车道’的具体过程;录像要明显体现‘随意变更车道’的行为)”,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晋江交警”官方微博。只要照片或录像真实有效,并被采用,每人将获赠交警特制充电宝一个。

  活动二:“我承诺:斑马线前我让行”

  “我承诺:斑马线前我让行”活动第五期获奖名单揭晓,1名网友中奖:网友“天天”驾驶闽CR139×小轿车,在晋江市崇德路为正要过斑马线的行人让行。

  市民可把您在斑马线前看到的让行的画面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并注明让行车辆车牌号、让行驾驶员联系方式、让行地点。前100名热心网友将获得价值50元的洗车卡一张!同时,点击“阅读原文”,转发原文至微信朋友圈,凭转发即可领取交警特制车载垃圾袋一个,仅限前100名,数量有限,快来转发领奖吧!

  领奖地址:晋江市崇德路29号交警大队主楼302室;联系人:小王;电话:8266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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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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