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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闺蜜男友袭胸先掴掌再道歉 遭对方强奸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8-11 09:01
  

  贵州女子王某怎么也想不到,闺蜜的男友龚某竟会对自己伸出狼爪。

  王某气得打了他两巴掌,事后,觉得太冲动了,便发了条短信道歉。

  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条短信,导致龚某再次折返,将其强奸。

  王某和小花同在长泰兴泰开发区上班,加上同是贵州老乡,年纪相仿,很快成了闺蜜,交往甚密。小花与29岁的男友龚某同居,王某与老公则住在他们附近。王某性感靓丽,龚某觊觎其美色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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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19日下午1点多,龚某获悉王某老公去上班了,便独自来到王某出租房内还影碟片。见王某一人在家没穿胸罩,便起了邪念,用手摸王某的胸部。王某随手打了他两巴掌,龚某尴尬离去。

  龚某闷闷不乐返回,不想手机响起铃声,一看,竟是王某发来的短信:“对不起,我打你是我不对,请你原谅。”

  见王某发短信说对不起,龚某觉得王某在示好,随即折返王某房间。进门后,龚某对王某表达爱慕之情,遭到拒绝,再次动手动脚,也遭到反抗。

  王某喊“救命”,龚某就用身体压住王某的身体,并用手捂住王某嘴不让其喊叫。

  “你不要这样子,要是被你女朋友知道了就不好了,你再这样我会报警的”,王某向龚某哀求。

  “不管你报不报警,我都要试一下”,就这样,龚某不管不顾,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王某立即报警,王某告诉警方,其实,她发那条短信是怕以后和闺蜜不好相处,想着只是被吃点豆腐就算了,不要把事情闹大。没想到,最后的下场竟然是被龚某强奸。

  而龚某知道王某报警后,外逃。案发当晚,小花来找王某玩,得知真相,反劝说闺蜜王某私了,去警方处撤案。王某碍于情面答应,去撤案。但警方告知她,强奸案是公诉案件,无法撤案。

  今年4月8日,以为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应该没事了,龚某因户籍问题回贵州老家派出所办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陈富盛)

标签:袭胸|强奸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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