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涉贪”呈高发势头 贫困县股长曾挪用一个亿
《新闻1+1》2015年8月10日完成台本
——农村贪腐,猛于虎!
(节目导视)
解说:
一个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挪用公款8个多亿用于自己理财。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
新闻播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解说:
官很小,贪腐金额却很大。在同期被查办的职务犯罪中,竟有四分之一多的人,把贪腐之手伸向了涉农扶贫资金。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
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解说:
涉农扶贫资金的额度在加大,县乡村三级涉农扶贫领域的犯罪案件也在增加。
《新闻1+1》今日关注:农村贪腐,猛于虎!
主持人张羽: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小官巨贪,是最近几年流行的一个新词。它主要是指一些官员级别很低,但是贪腐数额惊人这样一种现象。不幸的是,一些小官还不断的在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来刷新着贪腐数额的上限,令人瞠目结舌。最近就有媒体曝出北京昌平有一位村官,竟然挪用8亿多公款用于个人理财。
那么针对这样的小官巨贪,最高检表示,在未来两年将作为重点的整治目标,主要针对的就是涉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官员。最高检为什么要下大力气来拍农民身边的苍蝇,能取得效果吗?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重点。
解说:
8月7日,上周五,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苍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苍蝇虽小,胃口却很大。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网上几乎搜不到他本人以及单位的照片和资料,但就是这样一个很不起眼的小“村官”,却被中央纪委网站通报,“他挪用8.21亿元公款用于投资理财,并将其中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收益归个人所有。另有2000万元到期未能收回。期间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
用计算器一算,这8.21亿,哪怕是存活期,按照0.35%的年利率,那么这一年的利息就有287.35万元;如果是存一年定期,这一年的利息就能达到1642万元。所以有网友评论说:“8个多亿存余额宝里每天收益10万,估计马云都会找他喝茶了。”
网友评论:
北京一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以挪用8.2亿,这个乡镇是多有钱啊。
打基层苍蝇更有实际意义,直接关系到民生!
官小胆大,在贪腐方面不输大老虎。
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查下基层干部,他们才是能吃人的的苍蝇!
解说:
“拍苍蝇”的不止中央纪委,最高检也亮出了重拳。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将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
坚持突出重点,在重点人员上,要求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解说:
发布会上透露的数字也印证了集中惩治的必要性,2013年以来查办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中,“村官涉贪”呈现高发势头。
陈正云:
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总的看,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
解说:
发言人介绍,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其中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的特点。
陈正云:
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解说:
除此之外,“窝案串案严重”也是一大特点。例如,广西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达到30%;再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当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文章称《农村苍蝇小心!马上重点收拾你》。其中说到,别看这些农民身边的苍蝇都是小官,危害大着呢。由于直接跟基层广大群众打交道,这些人不管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都是在与老百姓争利。他们的犯罪行为,直接破坏着我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张羽:
这样一个案例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如此低级别的官员竟然可以挪用8亿多资金这样一个天文数字,说实话这个案例当中有几个让人没想到。第一个没想到的是,一个乡镇的农村服务中心竟然拥有8亿多资金。第二个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小的农村服务中心的主任,竟然就可以有权力能调动8亿多资金。第三个没想到的就是,长期以来这8亿多资金用于个人理财,却没有人发现,没有进行监管。
确实我们看到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一些官员他们拥有着巨大的资源、巨大的权力,但是却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所以未来两年最高检的专项惩治行动,针对的就是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官员,主要是哪些人呢?我们来看一下。
首先是涉农和扶贫的职能部门的官员;第二是乡镇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三就是村级“两委”干部,就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这些官员;第四就是村民小组长、会计这些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是这四类对象。
那么最高检为什么把重点要放在这些人身上呢?下面我们来连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的副秘书长高波先生进行解读。高波您怎么看待最高检发起的专项整治行动,它有没有一种风向标的指向意义呢?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当然,我想我们可以从正向和负向两个方面来看。那么从这个负向的角度来讲,就是随着我们这个反腐败在清淤排毒的推进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老虎离的太远,苍蝇每天扑面”。就是老百姓“看得见的腐败”,现在还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多发易发这么一个现象。
那么从这个正向的角度来讲,我们拍老百姓身边的苍蝇,那么实际上它也能够让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反腐的红利。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反腐来倒逼改革的推进,倒逼我们监管的落地,倒逼我们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从而让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增强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受益感。因此像这样的专项治理行动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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