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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实施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5-08-03 08:31
  

晋江新闻网8月3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年起,凡是落实绝育手术农村二女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将可领取奖励金360元。昨日,来自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消息,由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出台实施《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正式下发,同时明确该办法实施以后新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除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每户领取法定奖励金3000元外,增发一次性奖励金7000元。

根据办法,凡是我省农村户籍中年龄未满60周岁,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绝育手术,且只有两个女孩的已婚夫妇(简称“农村二女户”)予以奖励。

农村二女户夫妻申请奖励时,须持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效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31日和9月31日前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申请表》。夫妻一方是外省户籍的,还需出示外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二女节育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标签:实施|农村|二女|夫妇|暂行办法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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