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宝马车停收费停车场被刮谁负责?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8-03 08:28
  

  黄小姐的宝马汽车,停在漳州火车站旁的露天停车场3天,昨天取车时,发现莫名多了几道划痕。查看监控,也不明确是谁干的。

  黄小姐认为,这是个收费停车场,出现问题,停车场该负责。停车场也承认了自己的看管义务,但只免去了25元停车费。

  律师则认为,有偿停车期间发生车辆受损,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第三人造成,由停车场向其追偿。如果能证明黄小姐存在重大过失,可减轻停车场的赔偿责任。

  事件:

   停车场停3天

   宝马车多了划痕

  7月31日中午,黄小姐开着刚买不久的宝马汽车,到漳州火车站搭乘动车,把车停在了火车站旁的露天停车场。黄小姐说,她取卡后进入停车场,因为门岗旁有监控,为了安全起见,她特意把车停在门岗附近。昨天中午,黄小姐回到漳州。取车时,发现车左后轮上方多了两三道划痕,其中一条较为明显,差不多五十厘米。

  黄小姐有点郁闷,她说,她十分爱惜车,每次上下车都要仔细检查车体,这条划痕确实是停在停车场期间留下的。她认为,这是个收费停车场,有义务看管好车辆,出现问题,停车场应该负责任。

  随后,她联系了停车场老板的洪先生。黄小姐说,她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一辆蓝色三轮车停在她的车旁,来回进出多次,她认为应该是被那辆车刮到的。黄小姐说,洪先生让她去找那辆三轮车协商。

  昨天,停车场的老板洪先生告诉海都记者,接到黄小姐的电话后,他就赶到了停车场。监控中,黄小姐的宝马车旁停放着一辆蓝色的三轮摩托车,但是这辆摩托车距离黄小姐的宝马车大概有三四十厘米。到底黄小姐的宝马车怎么会被刮伤的就不清楚了。

  洪先生承认,黄小姐的车停在他的停车场,他们有管理的义务,在此之前,停车场并未发生过车辆被刮擦的事情。正因为如此,他称自己才免去了黄小姐的25块钱的停车费。他向海都记者要了黄小姐的联系电话,会就此事向黄小姐表示歉意,今后会交代管理人员加强停车场的车辆管理。

  律师:

   有偿停车

   停车场有保管义务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叶庆瑞律师介绍,本案中,黄小姐和停车场之间就形成了车辆保管关系。如果这期间发生车辆受损,停车场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黄小姐的宝马车损坏的,则由停车场向其追偿。这和黄小姐有没有买保险,没有关系。

  当然,按照保管合同的约定,如果停车场能证明黄小姐存在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停车场的赔偿责任。所谓的重大过失,诸如黄小姐的车门没有关或者钥匙没有拔,导致车内东西被偷,或者整车被盗。

  (记者 曾炳光 周杨宁 白志强)

标签:刮擦|宝马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