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晋江新闻网8月1日讯 昨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这也意味着,泉州市人大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据悉,法制委员会是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首个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设立,其组成人员为同级人大代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审议,重点研究法规草案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着力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闭会期间,则受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泽生介绍,法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有立法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各民主党派的主委、各界代表,也有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人民代表。当前,泉州市人大的首要工作是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立法条例,作为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依据。目前,《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正在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多方征求意见。
此前,根据新《立法法》,虽然泉州市已经享有地方立法权,但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要由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设区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7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漳州等七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泉州位列其中,可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拥有了立法权限。
根据新《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后,泉州要立什么法,每一年的立法计划、立法规划,我们都会广泛开展调研,召开相关的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洪泽生表示。市民对于立什么法如果有好的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发送至13799507878@163.com)。
记者 阙杨娜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