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游街 岂能当作商业噱头
漫画/朱慧卿
7月25日,山西晋城,皇城相府“2015年全国高考状元敕封典礼”在此举行。来自甘肃、吉林、内蒙古、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7个省和自治区的10名高考状元接受“康熙皇帝”敕封。 (7月26日《法制晚报》)
这些年来,状元游街的新闻每年都会出现,且每年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多为地方性的活动,多集中在一些相对偏远的小地方,规模也都不大;且多是当地中学为了宣传本校的教学质量,达到推介学校、提高知名度的目的。同时,不排除地方政策显示在教育方面的政绩等动机。但不管怎样,活动多局限于地方,很少直接与收益挂钩。
但这一次显然有所不同,此次状元游街不再是地方性的,颇有升级为全国性活动的趋势。7省区的10名高考状元都参与其中,这样的规模,在过去闻所未闻。但问题是,状元游街一直被视为庸俗的做法,是应试教育的产物,教育部历年来都严禁这么做,为何在禁令之下,举办的规模反而越来越大?
这一次,也许只能在经济方面找原因。组织这次活动,花费一定不少,仅每人一万的现金奖励,就得拿出10万元来,何况来回差旅、场地租用、聘请工作人员等费用,加起来应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这又不是慈善事业,试想,假如无利可图,企业愿意花这么多钱来办这事吗?至于如何图利,当前的信息还无从知晓,也许是通过活动来为某种产品打广告,或者收取学校或企业的赞助费等。
这说明,状元游街出现了一些形式上的变化,这样可能导致现有的应对措施会有所失灵。过去针对状元游街现象,考虑到主要是地方政府和学校所主导,因此应对多以教育部门的内部约束为主,很少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然而,此次全国性的状元游街活动,显然不再局限于教育部门内部,原有的措施也许不再管用,在应对上就有些捉襟见肘。
因此,状元游街升级,这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变化。举办方这样做的动机有待查清,相应的处罚或应对措施也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做些调整,唯有与时俱进,对新情况采取新策略,此种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的活动方能减少。(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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