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一秘密窝点制售麻黄碱 1个月非法获利65万元
晋江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_林雅萍)4名男子雇佣10个工人,14人在安海一处厂房制作、买卖用于制毒的物品麻黄碱达1030千克。犯罪过程中,4名主犯“投资”购买原料、踏勘厂房、负责技术指导、参与生产管理等,封闭式管理厂房及工人,把制好的麻黄碱以每千克2000元的价格出售。仅去年4月,该秘密窝点就获利65万元。目前,14人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安海一秘密窝点制毒
1个月获利65万元
赖某祥、曾某军与老曾(另案处理)三人都是龙岩籍老乡。2013年9月,在赖某祥的建议下,几人密谋合伙生产制毒物品——化学合成生产麻黄碱(又称“麻黄素”)销售,谋取暴利。曾某军出资一半,赖某祥和“老曾”合计出资一半,3人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随后,3人多处踏勘,把生产制毒物品地点选在晋江安海西门村一处厂房。几人网购以及从黑市购买生产麻黄碱所需的酒石酸、甲苯、盐酸、溴等原料、化学配剂及反应炉和离心机等设备。
2013年10月至12月,该秘密窝点共生产3批次麻黄碱。2014年1月至4月,由赖某祥和曾某军再“投资”,该窝点又生产3批次麻黄碱。这些制好的麻黄碱以每千克2000元售出,仅2014年4月两次交易,几人非法所得就达65万元。
窝点采用封闭式管理
制毒物品存放母亲家
在位于安海的这处秘密窝点内,赖某祥等人负责技术指导、参与生产管理、招募工人,雇佣韦某平、余某付、张某明等10人生产,每天工资为500元。上班期间,韦某平等10名工人被严格管理,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方式,统一吃住、不准随便进出厂房,并被没收通信工具。
曾某军今年49岁,按照工艺生产完毕后,他让工人将制毒物品麻黄碱开车运往位于安海西门村的老母亲家中存放。一名龙岩籍男子“地主”(另案处理)多次向赖某等人购买麻黄碱。交易时,“地主”开车从龙岩长汀到晋江安海曾某军母亲家中取货。付款后,赖某祥等人再将“地主”护送上高速。
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
两主犯被判8年
2014年5月9日,晋江警方查获该秘密制毒窝点,抓获上述14名嫌疑人(1人自动投案)。
近日,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曾某军、赖某贵、蔡某光等四人居于主要地位,系主犯,且赖某祥、曾某军作用较大,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韦某平、余某付、张某明等10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曾某军、赖某祥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数量大(即超过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2人分别因犯相同罪名获刑1年5个月至4年6个月,并处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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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碱(素)是从植物麻黄草中提取的生物碱,也可通过化学合成制得,被纳入我国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的前体,“冰毒”是国际上滥用最严重的中枢兴奋剂之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麻黄素管理办法》,对麻黄素(碱)的生产、购销、出口做了严格规定,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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