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快餐店吃下半条虫 经理称无害吞掉另一半
www.ijjnews.com  重庆晚报 2015-07-24 08:16
中国好雇员?
顾客吃下半条虫经理吞掉另一半
女儿在快餐店吃出一条虫,一半已经吃下肚。母亲冯女士找到大堂经理理论,该经理一口咬定是菜虫对身体无害,还一口将半条虫子吞进肚里。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了解到,民警对此进行了调解。
7月19日下午,两路派出所接到冯女士报警称,和女儿在金航路一快餐店吃饭时吃到一条虫,和店方发生争执。民警迅速赶到快餐店处理。
冯女士告诉民警,虫子被女儿吃掉一半,她叫来服务员,对方确认是虫子后道了歉,答应赔偿冯女士500元。
快餐店的大堂经理也闻讯过来,说:“这不是什么有毒的虫,就是一条菜虫,可以食用!我们没有权限赔你这么多,只能赔偿300元。”
冯女士不乐意,赌气说:“你把这半条虫吃了,我不要你赔钱!”
冯女士说,这本是一句气话,没想到大堂经理夹起虫子就吞进肚里。
见此情景,冯女士答应不要赔偿,但要求在发票上写明就餐时吃到半条虫。大堂经理不干,双方僵持不下,冯女士打电话报警。
在民警调解下,快餐店答应赔偿冯女士300元,冯女士不要求在发票上注明吃到半条虫。
标签:半条虫|快餐店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吃货”女错过早餐时段怒不可遏 大闹快餐店2014/11/08
- 快餐店煤气泄漏引轰燃 安海镇先行垫付10万医疗费2014/10/22
- “安海快餐店煤气泄漏引轰燃”续 晋江成立事故调查组2014/10/22
- 晋江安海一快餐店煤气泄漏轰燃 5名员工被烧伤2014/10/21
- 安海一快餐店因煤气泄漏引轰燃 5员工受伤2014/10/21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