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7月23日讯(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晖煌)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天,晋江市法院对下列41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示。其中,晋江市磁灶镇瑶琼村西区145号的陈月鲤欠款高达600.16万元。
晋江市法院重申,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