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5-07-22 08:02
新华网福州7月21日电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的住户收支调查显示,上半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97元,同比增加1117元,增长9.2%。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81元,增加677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从收入构成来看,居民工资性收入7574元,同比增长8.4%;家庭经营净收入2609元,增长9.2%;财产净收入1309元,增长7.3%;转移净收入1705元,增长14.9%。
按常住地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1元,同比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20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刘云鹏)
标签:可支配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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