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犬入园”成风 违规遛狗需严管更需自律
晋江新闻网7月21日讯(记者_林心怡 刘莹莹)“公园遛狗现象必须整治,否则太危险了!”近日,记者走访敏月公园了解到,园区内遛狗现象越来越严重,早晚更是高峰期,有的狗主人甚至放开锁链,让“爱犬”在园区内胡乱奔跑、随意排泄,不仅污染环境,也影响游园群众的好心情。尽管“携犬入园”已明令禁止,但记者从多个公园了解到,遛狗现象依旧普遍存在,面对园区安保人员的劝阻,大多数狗主人都是视而不见,小部分还理直气壮质问保安,“我溜我的狗,吃着你家骨头了吗?”
现状:
市民游公园胆战心惊
遇大型犬“退避三舍”
“本来想说趁着周末带孙女出来散步,结果时不时有狗出没,只好把孩子抱在手上了。”家住敏月公园附近的李阿姨无奈地说,公园本来是让市民休闲放松的场所,但碰上园区内遛狗现象反而要胆战心惊了。李女士话音刚落,就有一只没被牵拉着的哈士奇从身边走过,而狗主人一边玩着手机,一边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包括李女士在内的几个市民都不自觉地往身后退了好几步。
在公园内,记者看见,时不时有狗被主人牵拉着进来散步,甚至有的狗碰上“三急”直接倚靠在树旁“方便”起来。不远处,一只没有系着锁链的金毛犬在水池边打滚,路过的小朋友吓得拽紧了妈妈的手。
“害怕是一方面,脏也是一方面。”退休不久的庄大伯告诉记者,几年来,他每天下午都会来公园锻炼,“年纪大了,视力一般,有几次我还撞上‘狗屎运’了。”据了解,遛狗现象普遍存在,在公园内散步“踩雷”也时有发生。狗主人在遛狗过程中,虽然享受到与“爱犬”散步的乐趣,但却给群众和环卫工人加重了负担。
说法:“携犬入园”
一直是明令禁止的
傍晚的敏月公园,锻炼的人越来越多。尽管竖立着醒目的禁止宠物入内的提示牌,公园遛狗的情况仍旧没有得到缓解。据周边市民介绍,遛狗情况主要发生在早晚,与市民的锻炼时间正好重叠,因此矛盾更明显。
“公园能不能带狗进来呀?”针对记者的询问,一些遛狗市民回答,“不行是不行,但反正其他人也进来遛狗,总不能只赶我走吧?”抱着明知故犯的“从众心理”,许多遛狗者依旧我行我素,“遛自己的狗,让别人说去!”
记者从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公园管理中心了解到,“携犬入园”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各个公园都竖立相关提示牌,并且安排安保人员在园区内巡视,一旦发现遛狗现象及时进行劝阻。目前暂时没有采取罚款措施。“现在的公园都是开放式的,要严格监管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遛狗现象整治一度也成为公园工作人员的“难题”,许多遛狗市民在听到劝阻后毫不配合,仍旧一意孤行,甚至还出现市民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的事情。
建议:为狗戴嘴套
携带拾便器进入公园
针对遛狗问题,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外,其他也无计可施。如果只是一味地劝阻,甚至还容易引起市民的不满情绪,造成不必要的冲突。但是如何才能保护公园环境,保障游客安全,营造轻松的游园气氛呢?除了严管更需自律。
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向公园中的市民“讨教”起来。“淘宝现在都有狗嘴套、宠物拾便器出售,携带也很方便,如果遛狗时,能配上这些装备,就不用担心影响环境、危及安全,给别人带来负担了。”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如果遛狗者不予配合,还是建议采取罚款的强制手段。规定: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须带证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了解到,市民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和犬牌,并遵守下列规定: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消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不得伤害他人;携犬乘坐电梯应避让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笼装、袋装或怀抱。禁止携带犬只在城市主要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和犬类展览场所除外),医院、候车厅、候机室、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楼、公园等公共场所出入及遛犬。
《通告》还规定,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期话题
除了“携犬入园”问题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不少市民在绿洲公园采摘莲藕、花卉,甚至还有市民曝光存在私自网鱼的现象。如果您身边的公园也存在着相关问题,欢迎您利用手中的“微镜头”及时曝光并提出宝贵建议。一起保护我们的公共财物吧!
征集令
“扫描城市,精细行动”需要您的参与,本栏目诚邀广大市民来做一只关心晋江的“城市啄木鸟”,“啄”出身边的城市管理问题,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共建美丽家园。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1)电子信箱:jjjxhgl@163.com;(2)电话:晋江经济报热线(82003110);(3)微博: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官方微博;(4)微信: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公众账号。活动将评出优秀意见、建议若干,给予100元奖励,您的举报、建议一旦被部门采纳实施,更将获得500元奖励。
- “如何培养自律自信的孩子” 家庭公益讲座本周六开讲2014/11/27
- “晋江市诚信自律惠民商盟” 活动助力城市文明2014/02/28
- 自警自省自律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2014/02/12
- 春节期间党员干部须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厉行节约2014/01/10
- 突出项目督察检查 督促干部廉洁自律2010/03/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