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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结算起纠纷 包工头上演“跳楼秀”被拘5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7-19 10:14
  

  晋江新闻网7月19日讯 昨日,晋江警方对上演“跳楼秀”的包工头靳某(四川达县人,42岁)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7日早上8时许,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建筑工地报警称,一名包工头爬到塔吊上称要跳下来。

  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先后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坐在工地一处塔吊的横梁处,距离地面有5层楼高,场面险象环生。经了解,该男子靳某为负责该工地钢管和模板的一名小包工头。

  据工地管理人员程某介绍,靳某负责的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根据之前的口头协议,已经结算了95%的工程款,还有余款约7万元要等到验收合格后结算。但靳某近几天一直以要支付工人工资5万元为由,向承建方讨要工程余款。

  经多次谈判,承建方只愿意先支付4万元,而靳某则坚持要先拿5万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天早上8时许,靳某一个人爬上了工地的一个塔吊横梁处,并让手下的工人找到管理人员称,如果不结算余款就从塔吊上跳下来。由于距离地面太高,管理人员只能通过手机对其进行劝告,让其自行下到地面协商,但靳某不予理会。管理人员程某无奈只好报警求助。

  经过民警不断劝导,直到下午3时许,靳某才自行从塔吊上爬下来。靳某在塔吊上一待就是7个小时,导致塔吊覆盖下的4栋房子这期间无法施工。

  昨日上午,靳某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靳某称,这个工程虽说有100多万元,但因施工难度比预期的要大得多,所以他几乎没有赚到什么钱,其还了3万多元的贷款后,还欠着6名工人5万元的工资,这几天工人逼得紧,他没办法只好向承建方催讨,而老板坚持只能先给4万,余下的款项要等脚手架拆除验收合格后才给付,其便做出了这样鲁莽和偏激的行为。

  靳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张金坛 蔡庆耀)

标签:跳楼|包工头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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