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逼死老同学 2年后仍躲避法院执行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5-07-18 11:40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思法)明知位于洪文七里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王某却在思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后的一个月,私下出售这套讼争房产,还收取300万元购房款。
昨日上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该案件还在上诉期。据悉,这也是思明区首例老赖因为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而入刑的案件。
借款50万不还
逼死仗义同学
2012年12月,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王某找到来往密切的同学阿鑫(化名),向其借款50万元,并声称十天内归还。出于同学情谊,阿鑫甚至借了高利贷。岂料,王某未归还借款,阿鑫不得不每月偿还高利贷利息。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阿鑫无奈选择起诉讨债。
在2013年3月,因为承受不了高利贷的压力,阿鑫自杀身亡。
为此,阿鑫父母决定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讨债,要求王某支付50万元的欠款以及产生的利息。
2013年4月3日,思明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产,并于4月底作出判决,要求王某支付欠款。同时,王某承诺支付70万元的补偿金,之后还与阿鑫的父母协商了分期支付的方案。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